我院多项技术成果受到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的资助和奖励

TIME:20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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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市政府办公厅《鼓励研制和采用先进技术标准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编制的《平板玻璃工厂节能设计规范》等先进技术标准,经省、市有关领导、专家评审、审核,分别获得了省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的资助,还得到了杭州市研制与采用先进标准专项资金的奖励。 同时,我院在完成“十一五”攻关项目获得的两项专利,也获得了下城区科技局的专利补助各1000元。 上述成果的取得充分体现了各级地方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视和鼓励。我们应该继续努力,进一步搞好科技创新,推进标准化建设,为促进行业技术进步,促进地方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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